初级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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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职业概况
1
、职业定义:根据顾客的脸型、皮肤特点和要求,为其清洁、护理、保养皮肤,美化容颜的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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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职业环境:室内、常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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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职业能力特征:有良好的形体感,手指、手臂灵活,动作协调,颜色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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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职业概况
1
、职业定义:根据顾客的脸型、皮肤特点和要求,为其清洁、护理、保养皮肤,美化容颜的人员。
2
、职业环境:室内、常温。
3
、职业能力特征:有良好的形体感,手指、手臂灵活,动作协调,颜色辨别力强,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。
4
、基本文化程度:初中毕业。
5
、培训要求(
1
)培训期限: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,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。晋级培训期限:初级不少于
240
个标准学时。(
2
)培训教师:培训初、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,有
6
年以本职业工作经验,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。(
3
)培训场地设备:标准教室及必备、设施。
6
、鉴定要求
(
1
)适用对象: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。(
2
)申报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(一)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(二)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
2
年以上。(三)本职业学徒期内。(
3
)鉴定方式: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,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。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。两门均采用百分制,皆达
60
分及以上者为合格(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
60%
以上)。(
4
)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按
1
:
20
;技能操作考核按
1
:
5
。(
5
)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
100
分钟,技能操作考核为
90
分钟。(
6
)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;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实操教室进行。 二、基本要求
1
、职业道德
(
1
)职业道德基本要求
(
2
)职业守则
(一)遵纪守法,敬业爱岗。
(二)礼貌待客,热忱服务。
(三)认真负责,团结协作。
(四)实事求是,诚实公平。
(五)努力学习,刻苦钻研。
2
、基础知识
(
1
)美容常识
(
2
)卫生常识
(一)个人卫生。
(二)环境卫生
(三)仪器设备卫生。
(四)消毒。
(
3
)安全用电基础知识
(
4
)相关生理常识
(一)细胞一基本组织。
(二)头颈部骨骼和肌肉。
(
5
)皮肤生理知识
(一)皮肤的结构。
(二)皮肤的功能。
(三)皮肤的分类。
(四)常见皮肤传染病。
(
6
)美学基本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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